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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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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交款报名时,请认真阅读《报名须知》。当您领取听课证时,表示您已同意遵守我校《报名须知》中的一切规定。 报名程序: 请认真阅读《报名须知》; 咨询、选班、填写报名表; 交款、领取收款凭证后办理听课证(交相片等资料) 优惠报名的有关规定: 听课证有效期内,白班学员可以听同教材的晚班或双休日课;晚班学员可以听同教材的双休日课;双休白班学员可听同教材的晚班(外教口语除外); 老学员再次报新班时,凭收款凭证及旧听课证学费优惠 10% 。
关于试听、插班、退班、转班的规定: 试听:凭试听证可以试听当日、当班的课一次;白班 10 元,外教 20 元,晚班 10 元,试听后报名,试听费退还本人。 插班:一周内插班交全费,一周后插班收 95% 学费。插班生概不办理退费,只能转班。 转班:开课一周内,学员可根据自身听课情况办转班手续,转班仅限一次且不能退费。转班差价多退少补。 延期:因故不能正常上课者(半学期之内),提前申请延期,经批准,保留剩余学时转下期重读,延期后不能退费,须交回听课证。未提前申请者,一概不保留学时。 退费:退费时带身份证复印件,无发票及听课证者不能办理退费手续。 已交费的学员在所报名班级未开班之前,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学时,退还听课证,收款凭证,扣除 10 元手续费,于第二天下午办理。无发票者及听课证者不能办理退费手续。 各班开课第一天为试听期,学员在办理正式入学手续后,如第一天后对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不满意可要求退学,应在第二次上课前提出申请,可全额退费; 中途要求退学:(开课第二天开学后 1 周内)。原则上不予办理,个别特殊情况,如:出国、升学到外地就读、服役。确实没有条件学习或不可能继续保留课时学习时,提出申请并须出具有效证明,经核实,中心领导批准后可退还未上完课时学费的 80% ,于第二天办理退费:(收回听课证和发票) 开课 1 周后,不再办理任何理由的退费。 听课规定: 学员听课须持本人听课证,按听课证上标注班别上课,无听课证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教室听课,如发现无证听课者,罚款 100 元,一证两用者罚款 100 元,并没收听课证。如发现私自转让听课证者,取消听课资格。请妥善保管好听课证,丢失补办收手续费 10 元,持听课证将享受有关优惠条件。 教学管理: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;有事要请假。 服从学校的管理,请保持教室和楼道肃静,禁止大声喧哗。 在校区内,不得追打皮闹,打架斗殴,玩耍各类危险性游戏;不得倚靠窗口,跨越栏杆。否则,后果自负,与本校无关。 上课时关闭通讯工具,保持课堂纪律; 对违规违记,屡教不改或有严重不良行为者,勒令退学; 教学区为禁烟区,请学员不要在禁烟区吸烟,违者罚款 10 元 / 次; 保持教室、楼道卫生、不随地扔垃圾; 爱护公共设施,节约用水用电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。 宿舍管理; 保持宿舍及楼道清洁、干净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,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禁止大声喧哗,严禁酗酒和任何形式的赌博; 宿舍内禁止用电热器、电饭锅、电炉等电器用品; 爱护公共设施,节约用水用电,损坏公物,照价赔偿; 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,按时归宿,不得留宿外部人员; 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现金及贵重物品,丢失自负。 在校发生一切问题、应立即通知管理员,由校方来处理; 住宿费结算;按学期一次性交齐,若特殊情况住宿费最小计费单位为半个月,水电费自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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